[分享與轉載] 消基會:逾六成未揭露轉蛋開箱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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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72 | 回復0 | 2019-3-9 01:30: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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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40/3684913

消基會指出,今年1月8日「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九條之第四點: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及機率或稀有商品數量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已經上路,但消基會依據新規挑選了時下熱門的八款手機遊戲,檢視業者是否有揭示付費轉蛋的抽獎機率,及是否有在遊戲官網、遊戲內的消費頁面上,依法公告未成年未獲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儲值可退費的取消規範。

目前RO官方網站有標示 (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但機率是英文字母這到底算不算機率呢?!

以前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沒有提到機率必須標示,現在新法上路有說明必須要標示機率,有點想去申訴一下了

且只有官方網站有標示  (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但遊戲內的道具說明並沒有  (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 不知道也算不算違法?

我看 橘子好像因為這樣而被罰款30萬了

還有就是 消基會也有點名 手遊的RO沒有標示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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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像是 定型化契約 我不知道範本到底是不是全部都要寫上?
來源:https://www.ey.gov.tw/Page/AABD2F12D8A6D561/fa0e298e-350e-4b23-9b17-b492b2f28b34

因為我看到了這點

第十五條   資訊公開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上提供本遊戲服務之伺服器可容納人數、同時上線人數與連線狀況等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但我找了目前官方網站沒有看到這種資訊公開的規範。

RO的同意書的確有標示這點。這樣是不是算違規了?

然後還有就是這點

第二十條  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____日(至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有沒有看到"至長不得超過十五日",我不確定 回報 他們其他部門 算不算 處理結果。

還有就是 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都沒有,如果算在週末假日,用客服申訴平台,至少也要等超過1天的時間?
[發帖際遇]: 購買了一顆轉蛋意外獲得 14 點 Exp。 幸運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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